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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项目初审

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的十个工作日内,项目投资经理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,提出可否投资的初审意见

 

2. 签署保密协议

在企业提供完整的资料之前,与企业签署保密协议

 

3. 立项申请与立项

项目初审后认为需要对企业做进一步调查研究的,项目投资经理报公司项目考评会批准立项,经批准的项目可以进行尽职调查工作。尽职调查立项批准后,项目投资经理组建团队到项目企业进行尽职调查,并填写完成企业《尽职调查报告》。尽职调查认为可以投资的企业与项目,项目投资经理编写完整的《投资建议书》提交至投资决策委员会

 

4、签订投资协议

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同意进行投资的企业或项目,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核相关合同协议后,由董事长、总经理或董事长、总经理代表与合作对方签署《投资协议》

 

5、项目企业的跟踪管理

在投资协议生效后,项目投资经理具体负责项目的跟踪管理,除了监控企业经营进展外,还为企业提供各类增值服务,使企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快速增值

 

6、投资的退出

具体的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:IPO(首次公开发行)、出售、被投资企业回购、清算或破产。IPO 及出售将是本公司主要的退出渠道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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